

公示名单内的企业(公示名单请登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www.haicang.gov.cn,通知公告中查看)请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以下事项才能获得补助:
一、填写收款收据
1.请下载本须知附件《收款收据》。
2.《收款收据》只需提交一张收据。
3.收据日期填写“2025年4月2日”。
4.请用电子文档填写后打印,盖公章,不能盖财务章。
5.企业名称变更:须附上准予变更通知书和新营业执照扫描件
收件人:小刘
电 话:0592-2029968
附件2:收款收据(模板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