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通告

海沧区2024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付手续须知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5-03-27

公示名单内的企业(公示名单请登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www.haicang.gov.cn,通知公告中查看)请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以下事项才能获得补助:


一、填写收款收据
1.请下载本须知附件《收款收据》。
2.《收款收据》只需提交一张收据。
3.收据日期填写“2025年4月2日”。

4.请用电子文档填写后打印,盖公章,不能盖财务章

5.企业名称变更:须附上准予变更通知书和新营业执照扫描件


二、快递收款收据(请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)

请按短信通知时间提交(3月31日前寄出

收件单位: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
收件地址:厦门市虎园路2号5号楼403室

收件人:小刘

电   话:0592-2029968


下载附件

附件2:收款收据(模板).doc